山東商報·山海新聞了解到,近日,聊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公告,就《關于開展城市危舊住房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意見旨在排除居住危險和安全隱患,推動城市危舊住房改造有序開展,加快實施城市更新,有關意見或建議可于7月18日前通過電話、電子郵箱或郵寄方式反饋至聊城市住建局。

根據決策草案,該意見適用于城市(含縣城)建成區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經鑒定為D級、C級的危險住房,但已納入土地儲備或征收計劃、涉及不可移動文物等保護對象或位于特定保護區域內的危舊住房改造除外。改造工作按照“政府引導、政策支持;業主自愿、市場運作;黨建引領、多元參與;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的原則,由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選取試點組織實施。在無法進行市場開發時,鼓勵原物業權利人自行翻建或擴建,政府則在政策扶持、要素投入方面發揮引導作用,調動多元主體參與,實施主體可為經法定程序授權或委托的物業權利人代表、物業權利人經法定程序授權或委托的國有或國有控股公司。
改造方式包括維修加固和拆除新建(分為拆除翻建與拆除擴建)。維修加固是指在不影響房屋結構安全的前提下,通過局部拆換(或加固)建筑組成部分、強化安全防護措施等方式予以改造。拆除翻建指通過不增加戶數,基本不增加建筑面積(增加的面積符合本意見規定),優化公共服務設施予以改造。拆除擴建則通過適當增加戶數、面積、公共服務設施等予以改造。
改造遵循自愿參與、民主協商、成本共擔、等價交換原則制定方案,安置方式可采用異地安置、原址回遷、貨幣補償或納入住房保障等方式。居民分攤的新建成本主要包括:原面積部分應分攤綜合新建成本扣除政府補助部分;因共用設施(公攤)和為符合設計規范最低標準增加的面積部分,按新建成本分擔;其他新增面積部分,按照不高于市場價格的90%負擔,具體標準由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制定。
改造流程分為前期工作、方案設計、方案審查、實施建設、驗收交付、產權登記六個階段,其中方案設計前需第一輪征得不低于90%權利人同意,方案確定前需第二輪征得不低于90%權利人同意,實施建設前需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的物業權利人比例不低于95%。
政策支持方面,規劃上允許對控規進行優化調整,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對部分指標可采取技術措施以不低于現狀為底線控制。拆除翻建項目允許地上建筑規模增量不超過30%,物業權利人按不低于現有套內面積置換新房,特定情況可增加廚衛面積至最低標準(廚房≥3.5㎡,衛生間≥2.5㎡),不增建筑面積則無需辦理規劃用地審批。土地政策上,不增建筑面積的可按原性質使用土地;增加面積的需辦理協議出讓并繳納出讓金,也可保持原劃撥性質或結合意愿辦理出讓。資金來源包括權利人自籌、實施主體投入、銷售開發收益、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國家及省補助、市級政府資金等。此外,符合條件的可享稅費減免,物業權利人可提取本人及直系親屬公積金,并鼓勵金融機構提供貸款支持。
該意見要求強化屬地政府責任,由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牽頭組織實施;加強部門合力,住建、自然資源和規劃、審批等部門各司其職;并建立評估監督機制以優化政策。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待定,各縣(市、區)及相關部門需制定實施細則。意見和建議反饋渠道如下:
1.聯系電話:0635-8492552
2.電子郵箱:hqazzbzhz@lc.shandong.cn
3.通訊地址: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東昌西路南(建設大廈)三樓附308室,郵編:25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