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商報·山海新聞了解到,近日,聊城市城市管理局官網發布了《市城管局行政處罰信息2025年第10期》,其中顯示聊城市城管局對8家企業實施了行政處罰,主要涉及夜間施工擾民和隨意傾倒建筑垃圾等違規行為,這些企業均被處以罰款,并可在規定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訴訟。

聊城市地昌渣土運輸有限公司因隨意傾倒渣土,依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罰款;
聊城市興辰渣土運輸公司因夜間施工未按照規定公告附近居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條第四項的規定被罰款;
聊城豐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隨意傾倒建筑垃圾,依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罰款;
聊城龍翔物流運輸有限公司因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依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被罰款;
山東景盛置業有限公司因夜間施工未按照規定公告附近居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條第四項的規定被罰款;
聊城大隆運輸有限公司因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依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被罰款;
聊城市昶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依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被罰款;
聊城市友順建筑設備租賃有限公司因隨意傾倒建筑垃圾,依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被罰款。
根據公告,以上企業均可在收到處罰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六個月內向東昌府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